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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观热点:国企醉驾员工的处理

时间 :2023-04-07 19:14:33   来源 : 法务网
一、

国企醉驾员工的处理

国企醉驾员工的处理:国有企业可以解除职工劳动合同,并且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

第三十九条 【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(过失性辞退)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
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

(三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

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
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

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二、

醉驾不被起诉的规定

找法网提醒您,醉驾不被起诉规定的情形有:

1.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。

2.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。

3.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。

4.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。

5.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。

6.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三、

国企员工醉驾的后果有哪些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第二、四、五款规定,国企员工醉驾的后果如下:
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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