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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辖移送审结之前是否可以提出异议

时间 :2023-02-19 16:57:02   来源 : 法师兄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管辖移送审结之前可以提出异议,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 1.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; 2.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; 3.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。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八条,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,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,应当审查。异议成立的,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;异议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起诉。

标签: 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 提出异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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